2024/09/26
【重要公告】113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訊

113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即日起受理報名,申請人請依所屬系所公告之時程,提交申請資料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並由系所統一送院辦理甄審。

 

一、 申請資格:113年九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1.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2.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

3.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

4.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5.獲獎學生未依限提交每年定期評量相關資料。

※本獎學金獲獎學生經查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撤銷其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應予繳回,並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二、本獎學金核給金額、年限: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四萬元,獎勵期間自當年度九月一日起至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惟當年度九月為博士班三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

 

三、 繳交文件

紙本:核章後【博士生獎學金_申請資料表】及【優秀證明文件】各1份。

電子檔:

1.【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word檔及核章後PDF檔

2.【優秀證明文件資料】請合併成1個PDF檔,檔名請統一【系所-姓名-優秀證明文件】。

*依學院甄選規定檢附相關資料,包含在學成績、碩士論文、已發表之學術期刊、著作、作品、專利、成果、國際級競賽獲獎紀錄證明或其他有利資料等。

 

四、學院收件截止日:113/10/02(三)下班前

 

補充說明:

一、申請資格及相關規範可見校網頁:https://www.aca.ntu.edu.tw/w/aca/GAADService_21071211271211713

二、受獎生獎學金核發注意事項:同時需確認受獎生註冊情形,核定名單請耐心等候研教組網頁公告;因本次教育部於9月底始核定名額,新年度首月(113年9月)又適逢上課開始日,循往例9-10月份款項將併於113年11月請系所報支,請受獎生耐心等候。

 

學院承辦人:鄭小姐

電話:(02)3366-8001

E-mail:bonniecheng@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