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益百利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吳泰儒產品經理
衛生福利部於2025年6月19日公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修正案,以作為預計2026年上路的長照十年計畫3.0的具體執行方針,希望新的政策規劃讓台灣可以朝向健康老化、在地安老、安寧善終之願景。修正案中的輔具給付新制預計於2026年7月1 日上路,當中最重要的改變是納入智慧科技輔具(以下簡稱智科輔具),每3年6萬元的額度可用於租賃5大面向智科輔具項目(含移位、移動、沐浴排泄、居家照顧床、安全看視)[1]。引入智科輔具,在概念層次上確實切中台灣長照面臨的挑戰,但如果聚焦在實際政策規畫面,是否可以有效吸引民眾租賃智科輔具,進而促進輔具產業的創新與發展,提供民眾符合長照3.0的願景目標,是非常有待細究商榷的。
在長照服務體系中納入智科輔具,在日本和台灣都是顯學。兩個國家同樣面臨高齡少子化的挑戰,需要照顧的人口越來越多,在不考慮外援的情況下,可以投入照顧的人力卻只會減少。因此,智科輔具被期待在原有輔具的支持功能之外,增加照顧相關資訊的收集、風險評判與即時回饋的機能,讓使用者、照顧者和專業人員可以及時做出反應,減少可能的危害。例如,智能床墊或床上感測器可以即時監測使用者的呼吸心跳,當數據發生異常或顯示無法偵測,照顧者獲得警報後可以去查看,降低意外發生的機會;而智能減壓坐墊,可以隨時收集座墊的壓力分佈情況,如果異常的壓力分佈持續太久,可能象徵使用者的坐姿擺位不佳過久,壓瘡的風險增加,系統便會回報給使用者和照顧者,建議調整坐姿擺位;如果異常次數太多,也可以設定回報給物理治療師、輔具評估人員等,針對坐姿擺位問題做出更專業的調整。
長照3.0引進智科輔具租賃,並保留長照2.0的一般輔具租購,強調雙軌並行讓符合資格的民眾「擇一申請」。申請者可依照自身需求選擇3年4萬元的一般輔具租購方案,或是3年6萬元的智慧輔具租賃,每滿3年可重新選擇給付方式[1]。
然而,正是這個「只能擇一申請」,引發輔具專業人員與產業界的諸多討論。首先要思考的是,智科輔具無法進入使用者的全面生活層面[2]。例如使用智科電動輪椅的行動不便者,他要進入浴室沐浴還是需要使用一般的手動輪椅或是帶輪便盆椅;在床與輪椅之間的轉移位,很可能因為空間狹小或是缺乏照顧者的因素,不會採用較有機會附加智科功能的移位機,而使用簡單的移位板和移位滑墊。我們對於輔具供應的理念想像,應該是由專業人員輔助使用者家庭,針對整個生活情境檢視那些輔具款式與無障礙修繕可以發揮有效支持,再來決定智慧科技要放在哪些地方可以加值;但如果把智科與否放在前面,基本上會是一種邏輯錯置。
其次,人員服務體系與智科輔具資訊回饋的配套未見清楚的規劃。在日本,政府積極在住宿型機構和日照中心推廣智科輔具,但在居家服務範疇著墨較少。這是因為在機構情境裡,智科輔具的資訊回饋對象就是機構照服員,可以協助照服員加速掌握風險。而當我們要納入居家服務體系時,就會產生數據回饋之後由誰進一步銜接做出反應的問題。例如,我們提供一位獨居長者智科照顧床監測呼吸、心跳等,但平時這些數據訊息要由誰來接收整理?而一旦輔具回饋示警訊息時,是哪一方有責任去針對這個示警做出反應?A個管?居服員?親友還是輔具廠商?
在另一個層面上,最讓輔具產業界感到憂慮的,是長照2.0的輔具給付制度幾乎未經調整的整個搬挪到3.0來使用。首先,給付金額不是按照市價來推估訂定,租賃給付金額在諸多品項上只有購買給付金額的20分之1都不到。其次,申請租賃給付有更為繁複的表單與行政程序。走完辛苦的程序,卻只能依既有補助標準申請少少的補助,不論民眾還是業者申請租賃給付的意願不高。
衛福部官員總說日本介護保險輔具租賃制度值得台灣師法,但日本施行輔具租賃的六大支柱,台灣一樣都沒有做,推行起來當然阻力重重。日本介護保險輔具租賃的六大支柱為:
- 依據市價訂定的租賃給付金額:租賃量達一定的商品,價格上限為前一季全國租金平均數加一個標準差[3]。
- 除高收入的9%需求者之外,使用者租賃給付自負額為租金的1成[4]。
- 長照輔具產品認定制度:不在法令裡限制規格和材質綁死產品的研發,而是由官方輔導成立的輔助科技協會每季接受業者申請認定,由專家委員會決定哪些新產品可以納入保險給付體系。
- 第三方認證:官方輔導成立”銀髮振興會”進行長照相關業者評比認證工作[5]。
- 資訊公開:厚生勞動省定期公告細到市町村層級的輔具租賃量、給付人數、金額、輔具品類、租金收入、租期等資訊;也有個別輔具特約單位的評比分數可以查詢。
- 政策變革提前三年預告:2027年預計施行的制度變革在2024年公告、2024年上路的制度是2021年公告,這給予業界充分的反應調整時間[6]。
輔具是工業製品,因此需要商業機制推到市場上;輔具是障礙者和失能長者的必需品,因此也是社會福利。日本政府花費許多精力,建構一個接受官方和第三方監督的完全市場競爭機制讓輔具業者參與,但也同時達成社會福利的目的。期待我國政府不要急就章,更謹慎地學習日本扎根蹲馬步的努力,讓長照輔具給付真正邁進3.0。
[1] 林玨赫。長照3.0規劃終結照顧悲劇?從失能照護擴大到延緩退化,智慧科技輔具走進家門的未來。銀天下,2025年7月。https://www.cw.com.tw/aging/article/5136499?fbclid=IwY2xjawL4ojhleHRuA2FlbQIxMABicmlkETBqMlZ1MUtNWlVvVklKcHppAR5iFje9Fs67Qn9H01Z3unq6auTvPLaFHJ3DQWh7VFE3ZpLfa75ljtbdrCDWoQ_aem_Ungpj8mRbTCBvYt8a0Besg
[2] 張詠家。【張詠家專欄】長照給付制度變革 輔具3大疑問怎麼解。創新照顧雜誌第34期,2024年11月。
[3] 厚生労働省。福祉用具の貸与価格の上限設定の考え方。2025年7月。https://www.mhlw.go.jp/content/12300000/001522310.pdf
[4] 厚生労働省老健局。給付と負担について(参考資料)。2023年7月。https://www.mhlw.go.jp/content/12300000/001119101.pdf
[5] 衛生福利部。日本長照輔具租賃與照顧服務機構評鑑制度參訪報告。2023年5月23日。
[6] 厚生労働省。介護保険制度の概要。2025年7月。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hukushi_kaigo/kaigo_koureisha/gaiyo/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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